设备知识
搅拌站搅拌、运输、泵送过程的质量管理
2015-11-07 09:39  浏览:209

混凝土搅拌站开盘前,应根据当日生产配合比和任务单,检查原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及设备的运转情况,并做好记录。 搅拌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配合比计量,按规定顺序投料。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。

掺入外加剂或掺合料时,搅拌时间应延长20~45s。外加剂的配制和投放工作应指定人员负责。应随时观察搅拌设备的工作状况和坍落度的变化情况,坍落度应满足浇筑地点的要求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反映,严禁任意更改配合比。 配合比的调整,应由试验人员负责,并做调整记录。试验人员每班抽测砂石含水率应不少于一次,含水率变化影响混凝土配合比时,应随时调整配合比。

试块制作由专人负责。标养试块的制作组数:同一配合比、每台班、每100盘,不超过100的混凝土应不少于一组,有抗渗、抗冻、抗折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,还应做相应的性能试验,其试验结果作为考核混凝土出厂质量的依据。 搅拌运输车装运混凝土时,筒体内不得有积水。

搅拌、运输的混凝土应按需要供应,保持混凝土工程连续浇筑。运输车自装料 毕的延续时间不超90min。 掺用外加剂的混凝土,其运输延续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。

泵送前应检查场地条件,泵车进料应设格网,防止大粒径石子或其他异物进入泵管。 混凝土在搅拌、运输、泵送过程中,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。

混凝土季节性生产时应有加热保温或隔热降温措施,搅拌时间应酌情调整,搅拌机出口温度和入模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,运输和泵送过程中,筒体和泵管也应有相应措施。

检验人员应每台班抽检每一配合比的执行情况,做好记录,并应跟踪抽查原材料、搅拌、运输和泵送质量,核查施工现场的有关技术条件。

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按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(GBJ107)中第四章执行,并按其附录三的规定,评定生产的质量水平。